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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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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老习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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