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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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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之前的暑期,我整日整日的坐在电脑桌前,很辛苦却很乐意的完成一篇一篇像样的稿件发到某个网站上,我很享受每当点了发表之后都会有的一种胜利般的喜悦自豪。即使我并没有大多数网络写手所具有的才华。翻出这些回忆的时候就好像其他那两篇关于什么的文章在昨天才刚刚完成一样,内容在脑海里翻来覆去的上演,清晰而又遥远。

  一直以来都觉得写文写的很好或者不是比佼佼者差太多的人可以分成三类。

  第一类就是喜欢说话的人。他们总是能够喋喋不休,随便拽出一个词来就可以扯上半天,说到底就是会出口成章,理所当然的讨得身边朋友和老师的喜欢。跟他们在一起,不管有没有话茬也完全不用担心会就此卡壳而变得气氛尴尬。这些偶尔会被称作话唠的人,就算哪一刻不小心说错了话也不会显得太白痴,反而可爱起来。至于写好文章,大概就正需要这一点吧。至少不会让读者看的太枯燥乏味,不会像大片大片的小说所有的只给了开头就知道结局的现象。

  第二类就是喜欢读书也确实读过不少书的人。他们在别人的眼里总是不同寻常,甚至被当做怪咖奇葩来看待。如果在路上看到一个人看书的话这不足为奇,可是当他们走在阳光下并且捧着一本书头也不抬的阅读的时候,你就能头皮发麻并且怀疑他们眼镜度数是不是应该涨了。同样在平时的练笔中,他们也可以做得到语出惊人。只要配得上需要写的话题,脑子里出现的词语句子通通都能用上。时间久了,他们连骂人都带有一定的文学色彩。这就是俗话说的杀人不见血。

  第三类就是不太擅长言语的人。他们不太喜欢说话,也经常出现接不上别人话的问题。越是这样他们就越有心,会很认真的听别人讲述,使劲的从自己的词汇里拨出几个不知道是否合得上节拍的词。通常这种人会笑的很频繁。因为他们清楚就即使是不能跟一帮子人聊得特别开,也得回应一个微笑,以此来表示自己真的有在倾听,毕竟一个人费了口舌说过的话需要获得尊重。

  而我,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的结合体吧。很喜欢读流行作家的书,比如郭敬明韩寒,事实上他们还恰巧是水火不容的两个人。相比较而言,家里有的最多的还是四爷的作品。我最喜欢的是他最近拍成电影后正火的《小时代》。我总觉得它的故事情节会给人一种猜不透却始终保持好奇心的感觉。合上《小时代3。0刺金时代》最后一页的时候我还是这种思绪。每本书里都至少会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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