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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上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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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忘食地学习,而我有时候悄悄地为她把饭打包到教室里。在别人眼里,我们比亲姐妹还亲。在我面前王小茜慢慢地卸下了武装。

  王小茜,其实是一个笑起来可爱到极致的女孩。也许是因为有人陪伴的缘故,很快地,王小茜不再是那个曾被全班人一致认为应该去代言“美特斯邦威”的女孩子!

  高一那会儿宿舍里流行起了饶雪漫郭敬明,大家相继传着看完《左耳》、《沙漏》、《悲伤逆流成河》……,还有小茜最喜欢的《天天天蓝》,那是种能让人心理变得极度非主流的小说,于是那时的我们有些许颓废,喜欢忧郁王子。小茜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她学习刻苦可并不代表是乖乖女。记得我第一次网吧通宵是跟她去的,第二次第三次……每次都是!她玩qq炫舞的样子很酷,手指快得让人眼花缭乱,而我、不管怎么努力顶多也只能跳五颗星!

  十七岁,懵懂的年纪,每个女孩都有点疯狂,只是小茜并不像我那么地憧憬爱情。

  宿舍楼前有一大片茂盛的三叶草,传说找到三叶草中的四叶草会带来幸运,于是每天放学都有人扒开一颗颗三叶草仔细地寻找着。我和小茜也曾去找过,只是找了半天连四叶草的影子都没见着,后来就再没去找过。那一天小茜不知从哪儿弄来的红色枫叶,上面用圆珠笔写着:“吖肖,幸福forever!”,吖肖,小茜是第一个这样称呼我的人。每次都有人问我是不是念“丫肖”,我笑着回答是念拼音a,小茜发明的。没有找见四叶草,不过我想这片叶子会比四叶草还能代表幸运。我把它放在日记本里好好地珍藏着。

  小茜喜欢吃甜品,我们俩经常在周末去那个叫“畅想屋”的甜品店。小茜喜欢喝玫瑰味奶茶,我喜欢吃芒果布丁,我们透过落地窗看下面街道上人来人往,然后尽情畅想。我和小茜也有闹矛盾的时候,她骨子里的倔强与我的不肯认输总是针锋相对,能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可是我们就这样风雨兼程地走了过来。其实在心里,谁都丢不下谁。

  2009年的冬天异常寒冷,我把自己裹进大大的羽绒服里,小茜时常手脚冰冷,我抓着她的手捧在手心暖着。

  二、我和你,曲未终人先散

  据说a中的校门是全国最奢华的校门,校内教学楼当然也不失色,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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