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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崇拜的英雄我小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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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着武警战士的神圣职责。在一次次紧要关头,他都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用自己的行动,弘扬光大了见义勇为行为,发扬了军人的本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03年,何钦华离开家乡,到广东深圳打工。8月的一天,他因生病到当地的一个门诊所打吊针。当何钦华的盐水输了一半的时候,就听到门诊外有一个女的声音在呼叫:“抢劫了,抢劫了”。出于本能反应,何钦华一把把打吊针的针头拔掉,就往外冲出去。就看见两个男的从他面前跑过,后有一个女的边追边叫:抢劫啦!何钦华一看那女的满脸是血,便返身朝那两个男的追去。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在部队练就了一身本领,这两个男的那里跑得过他啊。何钦华追了一公里左右,就将一个男的一脚踹倒在地。另一个男的见事不妙,就从身上拔出一把水果刀,像恶狼似的向他扑来。在搏斗的过程中,这个男的一刀杀在了何钦华的腹部。他虽然疼痛难忍,可什么都不顾,就一心想将这两个男的制服。就这样凭着自己的毅力和顽强,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愤恨,将这两个抢劫犯打倒在地。随后,平山镇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何钦华将两名罪犯交给了警察。由于流血过多,何钦华晕了过去。事后,他被工业园区野宝公司评为先进保安员,给我记了一个大功。当时,何钦华任野宝公司警卫大队的大队长。

  记得2005年盛夏的一个下午,何钦华从广东回到了家乡——镇雄,在县交警大队上班。那天中午下班后,他去我二姐家吃饭。他的二姐家,住在镇雄县城新街菜市场。刚吃完饭,何钦华准备去上班时,就发现他二姐家对面的一间房内冒浓烟,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因电线短路起火了。什么都没想,就一脚踹开门冲了进去。因主人不在家,何钦华一个人忙着扑火。火越烧越猛,冲天的火舌不时的舔着近处的几座民房,情况万分危急。他边扑火边大声叫报警,过了好大一会儿,火势渐渐低了下来,消防人员也到了现场。何钦华看火势已灭,群众的财产保住了,但何钦华已是筋疲力尽了,等消防人员进入现场后他就悄悄的离开了。

  2008年10月一天,何钦华从县城去木卓乡。到木卓时,也是下午3:00时左右,他在街上走着,就看见老百姓往一个方向跑去,边跑边说:有小孩落水了。何钦华也跟着去,一看有好多人围着。一打听,是一个学生落水了。他不顾什么,冲过人群就往塘子里跳去。他在水底摸了三次没有见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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