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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找东西的男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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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暑假,我看了《爱找东西的男孩》这本书,被里面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敬礼,最大的爱好就是找东西,他用他那尖锐的眼睛,灵敏的鼻子找到了许多奇怪的东西:缺角的饭碗、单只的鞋子等等。每个人都对他的行为不以为然[注: 然:是,对。不认为是对的。表示不同意或否定。],甚至还嘲笑他,挖苦他。但是金敬礼不为所动,依旧找东西,还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佩服起了金敬礼,他竟然可以那么坚定,一点儿也不动摇,那是一颗怎样固执的心啊!

  直到了何佐老师的到来,他突发奇想,把四(七)班变成了高度自治岛,每个人都有了一个了不起的岗位:机长一号、维和警察……最后,“失物招领员”落到了金敬礼头上。虽然金敬礼这个职位依旧不被同学们看好,但他却因此和爱丢东西的女孩丢丢成了好朋友。我发自内心地替金敬礼感到高兴,因为终于有人认可他的“职业”了。我也觉得很好笑,世界上竟然还有像丢丢这样丢三落四[注: 形容做事马虎粗心,不是丢了这个,就是忘了那个。]的女孩,她能一路地把东西一件件地丢失。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爷让金敬礼捡到了一幢小别墅花园——矢车菊二十七号。从此,金敬礼成了同学眼里那个什么都能找到的家伙,让许多人体验到了失而复得的惊喜。在学校广播女主播牙膏小姐的介入下,金敬礼更成校园红人。而在爱心拍卖会上,一件件不可思议[注: 原有神秘奥妙的意思。现多指无法想象,难以理解。]的事情发生了……这一部分让我拍手叫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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