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作文大全网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 >> 初一议论文 >> 正文
艺术之读书
   [标签: ]

  艺术是美的象征,是心灵高尚的追求。人们往往沉醉于艺术,艺术如同一杯千年藏酒,芳香四溢,回味无穷……

  所以,我热爱艺术,陶醉于艺术。在艺术这门广阔的学问中,我最爱的还是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类想要进步,就要读书。

  记得曾经,我还未上学,整天只知道玩。虽然,自己当时认为生活很快乐、很充实。但是,那只是小孩的思维。没有读书、没有知识的生活,在除了小孩的人群中,没有一个觉得不幼稚。(即使有人不这样想,也是因为想逃避充满烦恼的现实生活。)直到上了小学,每天清晨坐在教室里,朗朗地读书,我才发现被读书围绕的生活才是快乐的、是幸福的!

  因为读书使我拥有知识,使我的人生更具魅力!

  读书不仅可以使人拥有知识,更多的是陶冶高尚的情操。

  我自己也有很深刻的印象,我家楼上的邻居,虽然他才上幼儿园。他每天有事没事的往楼下扔玩具、泼水。有一次,我刚出门(我家住一楼有两个门,一个是楼道门,一个是阳台外面的门)有一盆洗拖把过的水“从天而降”,脸盆正扣着我的头。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顿时一股怒气从心里烧了出来……“喂!”我对着他大喊,“你有病吧!”没想到——他的脸笑得比三月的桃花还要灿烂。我的火更大了,扯着嗓子大喊:“叫你妈给你去看病吧!”除此之外,每天一点多,他要不是在哭,要不就唱歌。害的我们整幢楼都睡不好觉,睡着了也会做恶梦,所以人人都讨厌他。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上了小学。他变了……我家的门口在也不湿了,晚上也听不见哭声了。每次看到我再也不是瞅瞅我,对我做做鬼脸,而是礼貌的说声“姐姐好”。起先我也不习惯,觉得他又在做什么恶作剧。可是,久而久之,我才发现他是真的变了。以前,看到他都会躲的我,都希望在路上能够遇见他。他变得有礼貌,人人都喜欢他!

  哦!原来是读书改变了他的恶性,使他变得有礼貌、惹人喜欢!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初中作文:
  • 下一个初中作文: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 2008-2013 © 作文大全网(www.25622.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