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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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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为了爱玲的一句话发笑,她说,晚上听不见街上电车的声音便难睡得安稳。

  很烟火气的话,然而笑,并不是笑她俗。只因为我喜欢。爱极了这般坦诚,且坦诚得让人放心——因为知道她决非浮华的女子。这话听起来,便更有了一分调皮似的笑感。

  爱玲十八岁拿到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丹嘉唇膏。却也并没怎样用。

  中学学业结束之后,和母亲要添置衣装的钱。母亲说若不愿上大学,自可以将钱来置办妆饰陪嫁等用,而若还有继续攻读的意愿,则这一注花销大可不必。

  她无悬念地去了大学。

  她写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白玫瑰与红玫瑰》……一时声名红遍上海滩。

  她的文字苍凉犀利,冷到蚀骨。

  她看着爱的男子,幸福到满眼满眼都是金粉。听他说,但凡爱玲说好,我便觉得好……

  她在几经辜负之后断然绝了爱,写信:“我已不喜欢你,而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

  该怎样形容她,这样一个热爱“生命的欢愉”却又似乎游离尘世的女子。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的爱俗,下笔亦不掩深刻色调。写女子名是娇蕊、佳芝、川嫦,最华丽的是殷宝滟:猫脸女人,美得落俗套,抱一大束珍珠兰苍兰站在门外,而灯光亦是昏黄的。换一个人来写,便是无可一读的败笔,唯爱玲不然。

  这个女子笔力的深刻足以压过旧上海所有的浓墨重彩,让乱世繁华一概消声在她一双冷眼的注视下。因为爱之深,愈发能看到深处的痛。入世的外表下是一颗出世的心。

  她确凿是这人间烟火里的人,她爱过了恨过。只是太过颖慧,世事红尘一点染,还未浸入肌肤,便足以令她完成从沉迷到了然到了悟的过程——这条终许多人一生都无法走完的路。所以我们和她,永远是隔了云端的。或许这样说,是因为我的确没有一个准确的态度,来对待张爱玲以及她的文字。我只是想,对于一个站在云端上的女子,目下有些人所做的事情是会让她笑话的。

  比如把她归类到小资,再把小资作为自我标榜的优雅。

  小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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