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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杀老师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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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护我们的权利啊!”杀人偿命,一个人侵害了另一个人的合法权利,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和惩罚,这个道理再明白不过了,至于那些动辄就说国家法律没有设置保护老师相关的法律,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还没有放下老师高高在上的架子,还可笑的觉得自己比别人高人一等。觉得普通人的法律还配不上他们老师,所以要求国家为他们单独制定一套法律,特别保护他们的权利。

  ??我想凡是觉得国家没给他们人权的老师,他们的意思都是:杀普通人枪毙就行了,但是杀我们老师得诛九族,如果再像杀普通人那个判法,就是“国家没对学生侵害教师权益作出相应规定”,就是“教师的生命权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

  ??现在我们在反过来看这个行凶的同学,他的心灵扭曲,并且他对这件事的后果也非常明白。他在9月18日的一篇“死亡笔记”上说:“我已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活着像一个死人,世界是黑暗的,我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细胞’”。还有,“不光是老师,父母也不尊重我,同学也是,他们歧视我……我也不会去尊重他们,我的心灵渐渐扭曲。我采用了这种最极(端)的方法。我不会去后悔,从我这个想法一出,我就知道了我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一条通向死亡的道路,我希望我用这种方式可以唤醒人们对学生的态度,认识社会,认识国家,认识到老师的混蛋,让教育业可以改变。”

  ??表面上,这个学生是在仇恨所有的老师,但用大脑稍微一考虑不难发现,其实他仇恨的是我们的教育,被杀害的郝旭东老师仅仅是应试教育的一个牺牲品而已。我敢说,我们的教育不发生本质上的变革,以后杀死的老师还多着呢!

  ??很多人都说杀掉自己老师的学生是“禽兽”,是“变态”,但是我问一下,这个“禽兽”加“变态”是谁培养出来的?不可能他一出生就想要杀老师吧?这个学生,也是我们万恶教育的一个牺牲品。说到底“禽兽”指的是我们的教育,“变态”是教育的变态!

  ??我觉得,杀人者枪不枪毙,关系不大,若是我们的教育不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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