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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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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注: 基督教把圣父、圣子、圣灵称为三位一体。常用来比喻三个人、三件事或三个方面联成的一个紧密不可分的整体。]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工作;

4.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3个a和3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25日24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hznu.edu.cn),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6-17日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会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小学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书面表达;(5)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艺术素养;(5)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情景测试;(5)特长展示。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1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师范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3.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s://www.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hznu.edu.cn

咨询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咨询电话:0571-2886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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