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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1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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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文件精神,省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可以申请注册入学。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方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注册入学,我院决定对符合对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条件,未参加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统一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施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补报名,请各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省对口单独招生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9日至11日,补报名工作依据《省教育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10〕52号)文件中有关报名工作的要求进行。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须做好补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考生须填写《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报名信息采集表》,进行电子照片采集,并确认报名信息。补报名考生允许填报的科目组与统一报名时的科目组相同,包括建筑等14个科目组,允许填报的专业技能方向除艺术类外与统一报名时的专业技能方向相同,补报名考生艺术类专业技能方向只允许填报艺术设计211,不允许填报音乐教育212、播音主持213、影视表演214、舞蹈编导215、播音+表演216、播音+舞蹈217、表演+舞蹈218。
  
  2.建档号编排规则与统一报名考生的编排规则相同,要求建档号不得重复编排。
  
  3.补报名考生可补订2011年对口单独招生《报考指南》,各市于3月16日前将补报名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网信中心,将《报考指南》补征订数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
  
  4.申请注册入学考生不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须编排补报名考生的考生号与文化统考的考试证号。考生可根据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5.高职院校注册入学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新型模式,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速将本通知转发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注册入学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今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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