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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高考时间:6月7日、6月8日、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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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 (记者刘冠霖)昨天,社会瞩目的《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下发。记者获悉,今年高校录取体制和程序都未改变,考生按统考成绩、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自主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向高校投档并加强监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形式: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今年高考仍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 、a 、b+、b、c、d六个等级。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

  从2010年起,高校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公布招生计划。今年对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仍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志愿:

  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

  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s://www.jseea.cn或 https://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8日至8月2日进行。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和高校及专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录取:

  分七批录取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依次为:

  1.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及其他院校(本科);体育类、艺术类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2. 第一批本科院校;

  3. 第二批本科院校;

  4. 第三批本科院校;

  5.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 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

  7. 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投档:

  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2010年我省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理,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对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或平行院校志愿的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投档。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符合投档条件的特殊考生按其报考科类和院校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投档顺序: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降分:

  一般不超过10分

  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而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含5分,下同)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

  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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