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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江苏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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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   局属各学校:
  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发〔2009〕93号文件)和《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常教 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
  1.招聘对象。拟申请教师资格的2011年及2010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常州籍毕业生。非常州籍毕业生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南京师范大学、苏 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或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上述人员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笔试并达到 合格线。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免于笔试。
  2. 招聘条件。到中小学任教的新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到特殊学校任教的需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拟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英语和计算机要求适当放宽。到高中、电大及高职校任教的新教师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历。   (二)在职教师
  1.招聘对象。拟进入局属学校的优秀在职教师。
  2.招聘条件。符合学校招聘方案中提出的相应条件。
  (三)特聘教师
  1.招聘对象。高校优秀毕业生及职业学校急需的优秀专业教师。不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笔试。
  2.招聘条件。符合特聘教师招聘简章中公布的的条件。
  二、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上报与审批需求。各校根据编制限额、增人计划和岗位结构上报师资需求,并报局人事处审核,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制定相应对象招聘简章,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二)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于2010年12月,面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考公告;2011年1月,面向社会发布各校招聘新教师具体需求和简章。
  2.报名。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招考公告。
  3.统一笔试。 2011年1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音、体、美学科为教材教法和专业技能考试)。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市教育局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常州教育网公布达线考生名单。按1:3划定的资格线若分数较低的,市教育局视实际情况作出该学科是否划定面试资格线的决定。   4.报名应聘。达到统一笔试(技能考试)面试资格线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各校招聘简章报名应聘。
  5.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审核高校毕业生是否达到市教育局统一笔试的面试资格线,相应证书是否齐全等。对符合应聘职位条件者,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二),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且符合职位条件的, 各校均需让其参加面试。
  6.面试考核。学校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评委至少5 人,每人填写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三),另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见附件四)要当场反馈给被面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听课评议阶段人选,并填写所有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五)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7.听课评议。各校每个学科每个职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的前三名(引进在职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少于3名)进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程序。参加课堂能力考核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七)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3人,外 校2人。考核小组须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听课评议意见。每位考核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见附件八)并签名。各校须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上公布。  8.确定人选。各用人单位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听课考核的各项材料汇总,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40%、课堂能力考核(专业加试)占40%、面试占 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九)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9.公示报批。各用人单位要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将各项材料汇总,并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呈批表》(附件十)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按规定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的公开招聘录用审批 手续。
  10.体格检查。拟录用的非2011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往届生在报批时须出具三个月内三甲医院的体检单。
  11.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三)在职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笔试。招聘学校根据岗位要求自行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汇总名册(附件四)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2.按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的5-11条进行。   (四)特聘教师办法和程序
  1.高中。新教师招录计划的15%左右用于高中特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团赴有关重点综合性大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直接签订相关协议。高中特聘新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二)。
  2.电大、高职校、特殊学校。电大及高职校招聘文化课以外的优秀专业教师、聋哑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可采取特聘办法。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可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公布的方案和条件直接到学校报名应聘。学校在征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依据特聘条件主动到高校选聘优秀毕业 生。电大、高职校及聋哑学校特聘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三)。
  3.特设岗位。用于特聘高职校需要的能工巧匠[注: 指工艺技术高明的人。]。高职校根据专业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和技能标准,梳理学校紧缺专业门类,确定特设岗位,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特设岗位招聘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四)。
  三、注意事项
  1.招聘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在考核面试人选中依次递补录用。低于学校方案中设定的最低考核线的不得递补。   3.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聘计划,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更改。
  4. 2010年12月20日前,将《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及2011年教师招聘简章(样式见附件十一)交市教育局人事处。局人事处将申报表审核汇总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简章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5.2011年5月30日前,各校将拟录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局人事处鉴证;6月10日前,报送拟录用的在职教师审批材料;7月10日前,报送拟录用的新教师审批材料。
  6. 局属各单位聘用的各类人员均须在2011年8月前上好编制,核定岗位,9月份由市财政统发工资。
  7. 未尽事宜按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三、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表
  四、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
  五、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汇总表
  六、在职教师笔试成绩汇总名册
  七、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名册 
  八、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
  九、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
  十、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呈批表
  十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样稿)
  十二、高中公开特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样稿)
  十三、学校公开特聘优秀专业教师简章(样稿)
  十四、高职校特设岗位公开特聘高技能人才简章(样稿),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 〇 一 〇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主题词:教师 公开招聘 意见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印发 附正文扫描:常教人〔2010〕86号.tif附件: 常教人〔2010〕8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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