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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北京中考作文范文:生命并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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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舅其实不是亲的,和妈妈同村同姓同辈份而已,自家排行老三,妈妈便让我喊他三舅。

  第一次来北京打工,我家就成了的他的落脚点。第一次见他时是在假期,印象特别深刻,五十多岁的样子,身材虽很高大,但和土不土洋不洋的小平头、贼亮亮细眯眯的小眼睛有些不大搭调,穿着还算体面,可黑黄黑黄的皮肤散发出的汗臭味或是泥土味或是火车厢味实在让我望而却步、闻而息鼻。碍于面子而且又听妈妈说姥爷在老家时都是他给照顾的,我便到客厅礼节性地打个招呼就匆匆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打招呼也没有喊他三舅,就是笑一下而已。

  在卧室里仍然听得见他和爸爸的高谈阔论,其实也没有什么,无非是农田耕种都是机械化了,闲不住想来城里找点事做,自己什么活都干得,能吃苦类的自报家门,因嗓门大,声音震得房子都有回声,我只得用高谈阔论来形容了。

  一起吃午饭的时候他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现在农村可好了,诚挚地邀请爸爸妈妈和我有时间去农村玩去,我暗想着:农村好干吗自己还跑到城市里来呢!吃饭间听他一个劲地喊爸爸、妈妈分别是“姐夫”、“姐姐”,我心生纳闷,小声问妈妈才知道他还不到四十岁。真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可也从他的话里得之,他有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儿,也在老家读书,而且成绩非常好,言谈间还可见他的喜悦。当着我的面说别的女孩好,我自是没有心情听了,本也就没说几句话,匆匆吃完就回自己卧室了。

  下午出去他就在一个工地上找到了活,爸爸劝他多考虑几家,先在我家住着,不急着上班,他不肯,说活还可以,能做,而且一个月上满工一千呢!晚上他就带着铺盖要去工地,妈妈挽留他在家里住,他憨厚地笑笑,说自己身上脏,在工地上住好些,妈妈嫌他见外,我听见了倒觉得他这一点倒是直爽、实在。

  于是就这样算是安顿下来了,也就真的一个月没有见他来过。

  又见他便是拿了好多礼物过来,穿着刚洗的衣服,头发和胡须都刚刚理过,身上也好像用香皂刚刚泡过,还散发着那种淡淡的香皂的味。礼物中有我一件是让我有些吃惊的mp3,他一边解释一边又出示了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说乡下女儿肯定喜欢,现在城里孩子流行听这个,就买了两个,一个给我,一个寄回家去。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我虽已有一个,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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