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完篇 条理较清楚 评分细则d ①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评一类下(43-45分)。 以38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30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22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以13分为基准分,适当浮动: ②立意深、构思巧、语言生动形象的,评满分; ①具备b项和另一项条件,其余一项达到三类卷标准的,获得基准分; ①基本具备abc三项条件的,获得基准分;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四类卷,获得基准分; ①凡属abc三项之一者,评为五类卷,获得基准分; 具备其中两项条件的,评一类上(48-49分); ②具备abc三项条件的,酌情加分;或材料新鲜,或立意新颖,或结构新巧,可评为二类上; ②其中b项较好的,酌情加分; ②另两项较好的,酌情加分; ②其他两项尚好,酌情加分; 具备其中一项条件的,评一类中(46-47分)。 ③具备b项条件,而另两项只达到三类卷标准的,酌情减分。 ③另有某些缺点的,酌情减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③兼有abc两项以上情况的,酌情减分。
说明:
1.漏写题目扣1分。
2.错别字每3个扣1分,重现不计,最多扣2分。
3.字迹工整的加1—2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酌情扣1—3分。
4.字数不足550字,每少50字扣1分;不足400字,降一等。
5.凡认为有严重错误的答卷,评卷领导小组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