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作文大全网 >> 初中作文 >> 初三作文 >> 初三抒情散文 >> 正文
法律小故事之录音机的故事
   [标签: ]

至于吧!”班长小声嘀咕道。

  老师一笑,说:“平时让你们好好看书,就是在捣糨糊吧。先告诉你们,这录音机是没搁好位置,自己掉的,我看见了。所以瞧吧,我这不又拿来了一个嘛。接着我要批评你们了,陈毅,你的一句话也许只是个线索罢了,可这样说,让爱华同学听了会怎么想呀!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一条明确规定要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你们乱猜测已触犯了这一条。对了,卓勇,我可要重点教育教育你的,学校知道了爱华同学的事后,极力去做好保密工作,可你倒好,毫无隐瞒的将爱华同学的隐私全说了出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爱华同学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而你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

  “我……我……”卓勇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爱华,你能原谅我吗?”“还有我们……”同学们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可以,我只需要你们的信任,尊重……”爱华的一句话,使全班同学低下了头,明白了什么……

  看来啊,这法律确实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尊重他人的隐私,让世界更充满爱!

 

    台湾台中市好初三:最灿烂的晴天

我要投稿

更多关于 法律小故事之录音机的故事 的作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个初中作文:
  • 下一个初中作文: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 2008-2013 © 作文大全网(www.25622.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