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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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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冷清,依稀听见远处的炮声,没有过节的气氛。这不是我注意的内容,但是因为无聊,就不自主地敏感。下午的阳光很好,温暖,是可以让人在它的庇护下沉沦的。很多人都喜欢在阴雨雪天里大发感慨思绪连篇,只有我总是不知趣地总在自己的东西里不吝啬墨水地写阳光,写我喜欢的可爱太阳。想到尼采,一个疯狂但能引起我兴趣的人。我本来想用可爱来形容,可是前一句已经用过,便打消了这个想法。我的语言一向贫乏,但废话很多。因此习惯用一篇东西来写我要表达东西的一个片段。像dna上的基因。或者是为了避免矫情。我并不强调矫情有什么不好,只是我以前写的东西让我觉得有这方面的嫌疑,因此不在尝试。可惜的是,现在每次写了一大段,再回头看看,似乎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主题。包括现在打出的一段。写的时候是没有顾虑的,毕竟这是件自娱自乐的事,如果让我像写考场作文那样,我肯定不会再写了。只是我试图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添上个题目时,实在是很让我浪费脑细胞,而且结果通常是题不对文或文不对题,然后共同构成了一篇垃圾。循环往复。

  晒了几个小时太阳,浑浑欲睡。用手指在水泥阳台上画,同时脑子里想一些无法理清的东西,浪费时间,我听不到时间流淌的声音,耳朵不好,我只会看着钟表的秒针一下一下地移动,做向心运动。等我从自己头脑的一团乱麻中钻出来时,才发现自己一直在画一个六边形。呵呵地笑。如果再加一个圈,就是苯环了。但没有加。化学并不是我喜欢的学科。我没有喜欢的学科。我总是喜欢胡乱画有棱角的东西,像六边形,像小孩子美术里闪电。不喜欢画圆,不像数学老师那样空手画的圆可以向圆规炫耀。我的演草纸很多都是这样被摧残掉的。我不会画画,我想我是没有艺术细胞的。我只是个会在一堆卷子中和参考书里苟且偷生的人。没有可以自豪的光环,我强调自豪,自。

  一首英文歌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依然没有换的意思。我总是觉得英文歌更耐听,也许是大多我都不太懂的缘故,使得它有某种朦胧的美。但我依然是喜欢中文的,尤其是我对一些事情要找到点答案时,歌词有时可以给我一点提示。

  下午看完了本书,不错的故事,不错的语言,带有流行小说的气息。翻翻看出版日期,已经是四年多以前的书了。我总是这样,做什么都比别人慢几拍,是个落伍者。但我依然庆幸自己还没有到被社会淘汰的地步。很喜欢书里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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