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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不对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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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莽撞的青春痕迹,每个人都在谈抱负。小时候,很青涩,没有为梦想铺垫太多,直到前进齿轮不停滚动,才为当初不努力遗憾。这个群英汇聚年代,不是单凭实料就能上市,还得靠噱头,创意。每次面临的都是失败,灵感亦消失在无人街道,檐下的那盏古灯,火苗阑珊,摇摇欲坠似感无助。而失败总是四面楚歌地紧紧桎梏,让人举步维艰,不知如何是好。他用文采夺目,他用情节取胜,而我两者皆隐,只能愚昧的用坚持对抗颓废!——题记。

  第一次执笔写文是在五年级的暑假,那时候是追慕香港明星关智斌之时,每天都恨不得和他说上一句话或观一场演唱会。后来电视机坏了,我百无聊赖,偏偏脑海爱与关智斌乘舟划桨,天马行空胡想一遍,然后我的处女作是对他的日思夜想后,真真切切地在信纸上记载完成的。

  我的创作高峰在初中三年,那时候的同学很爱看书,阅读课上经常在是桌面一本书,抽屉又一本,而我是被这样的氛围里渲染,记得第一次看的小说叫《我的男朋友》,剧情是怎样,都忘记了。以前只知道明晓溪,饶雪漫还有可爱淘等其他不知名作者,至于张爱玲那些大人物是长大后才知道的,或许是因为她的文字过于沉重,又或许古老的年代厚重得让学生的我们无法手捧怀中。

  即使初中有读过那么几本书,可我还是属于那种只爱写文,不爱看书的人。曾经以匿名的方式把自己写的作品拿给同学看,他们看完后也是赞不绝口,得到赞许,我满怀骄傲地向杂志社投了稿,至今还记得那编辑回复说:“过于稚嫩。”不过我没有感到挫败,因为那时候的梦想只为了将脑里想的东西,通过文字的方式呈现在他人的视线里。

  令我感到骄傲的是,老师把我写的作文投进了校园作文赛里,当时还拿了第三名,这件事,一直让我沾沾自喜,那张奖状,比退步换来的进步奖还要重要。

  初中毕业后的学校,因为要住宿,我不想被人知道我是一个喜欢写文的人,不想日后被冠上“书呆子”“文化人”等讽刺的称号。所以停笔三年,三年后,我以为当初的疯狂执念稿件会成为过去,殊不知在大一的某次意外,我看见朋友的空间发表了篇短文,那一瞬间,所有被毁灭的信念又重新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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