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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长生不死的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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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令人出乎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丈夫哭,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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