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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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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先生出生于1970年的初春。

  刘先生出生在农村,排行老二,家中的长子。

  刘先生从小不是那种安静的孩子,他的不安分,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先生最伟大的壮举是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问起谁当班长时,他第一个把手举到老师鼻子下面而且喊得最响亮,从此,刘先生经历了小学六年的班长生涯。

  他看着全班上自习,坐在讲台老师的位子上拿着教鞭,专门敲抬头或说话的人,别人都交作业的时候他却一个字都没写;学校组织一起去挖地瓜,他偷跑出去耍,别人都把自己的篮子装的满满的往回走,他担心被挨骂就就跑别人地里偷一篮子;小时候村里放电影,他因为太小家人不让他去,他就点着煤油灯跑到地瓜窖里把所有的地瓜刻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别人认真听讲就偷偷捏别人;在别人家的草垛里点鞭炮;夏天的中午趁别人睡觉偷跑到河里洗澡;每个星期不是砸破个碗就是砸破个盆子…这些都是常事。

  那时候刘先生的母亲整天到别人家里道歉,刘先生也免不了一顿打,但都是过了就忘。

  后来,刘先生慢慢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的孩子了。

  再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要退休了,刘先生就去接了他父亲的班。

  那一年,刘先生十六岁。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每天骑自行车走20里的路两个来回,走出的村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每天任命的从最基础的学起,干又脏又累的活,刘先生无数次拽着母亲的胳膊喊着不想去了,他的母亲心疼的摸着他的头说:“傻孩子,接班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那时候,刘先生一米七五的个头,还不到一百斤。

  1989年,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城里。

  池女士从小在城里长大,家里的小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经常有媒婆上来说媒,她因为不想那么早嫁人就一直拒绝着,最后还是在她母亲说了一句“要不去看一次吧”独自一个人去了。

  就是那一次,她认识了刘先生,池女士怀着没成的心,结果就成了。

  1994年,刘先生与池女士举行了结婚典礼。

  1995年,他们有了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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