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就此,笔者试着以此当作一道高考命题自考,就叫“找制度”吧。用3分钟的思考时间挑战自己后,参考西方国家的高考制度草拟了以下虽有自以为是之嫌,但仍略觉公平些的高考“权宜之策”。
一,全国三年高中期间的十几门必修课科目,学校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标准来教学和测验,在每门单科学习结束时,对学生的该单科给出一个综合成绩,到高三毕业时,学生就有了一张完整的明示自己十几门必修单科的成绩汇表,或称a表,作副表用。选修课和特色课可不受制约于教学大纲,但学校可自行另外给出一成绩汇表,或称b表,作补充参考表用。
二,对其中最主要的几门主修课科目,例如语文、英语、数学等,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举行全国或全省统试,可就在自己课室考。同样,高三们毕业时就又有了另一张完整的各主修单科于各期全国或全省统试的成绩汇表,也叫c表,作主表用。c表成绩的全国公正性和公平性以及首选性,平衡和修正了各地区和各学校在a表上的差异。
三,高三毕业生无需高考,而凭a+c表直接申请上大学,学生若觉得有必要,也可自愿附上b表。对于象北大、清华这样的顶级院校,可先在尖子堆里摇号选出,再择优录取,反之亦然。
四,保留目前的全国高考。但功能主要是作为第二次机会,限制性地给予那些“a+c”成绩不达标,然而希望提升入大学分数的高三生,以及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高中学历而缺少完整“a+c”成绩表的人员,例如自学和在职人员,以成全他们的大学梦。此高考成绩可定为d表,持d表申请大学者,资格水平等等条件与“a+c”组高三生一视同仁。
五,a+c表和d表3年有效,持表人可在3年内申请高等教育,并给予申请人含学校和专业在内的5个选择自愿。
以上五条升学之路的实施,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障,更有赖于同学们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全国数据库的建立、各考试以及其a、b、c、d成绩对应性的统一和标准化、录取规程的操作、等等方方面面系统工程的完善。从而使公正性和公平性不断得到改进和合理化,也使形形色色的“滥竽”们无法“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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