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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追忆那段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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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5日。

  早晨,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时,被墙上电子日历上那两个鲜红的数字刺痛了眼。“这么快就到了啊!都差点忘记呢!”

  今天,10月5日,哲哲的生日。

  好久都没收到她的信了,过得应该还好吧。

  哲哲,曾经我最要好的朋友。用曾经来形容,该是对那段已逝岁月的伤感怀念吧,怀念那段青涩年华,想念那段青葱岁月。

  初一迎新典礼上,我见到了这个自信,张扬又另类的女孩。有着娇好的面容,高挑的身段,却将原本柔顺黑亮的头发剪的同男生一样短,甚至都竖起来了。顶着入校第一名的光环,却看起来和学习无半点关联,耳朵上的耳罩里传出的永远是没完没了的重金属碰撞。

  “喜欢摇滚吗?一个弥漫着暧昧气息的夏日午后,趴在桌子上睡午觉的哲哲很突然的开口问道,透过耳罩依然可以清楚地听到重金属碰撞的声音,“我超喜欢这种发泄似的音乐,好像对现实任何的不满都可以透过它来发泄,很自由,很轻松。强烈的撞击声让人清醒的。”她埋着头,安静的说着,言语中却透露出我从未在她身上看到过的兴奋。“你,喜欢吗?”午后的阳光温柔地洒在她微微仰起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美。

  “恩?那个恩!还蛮喜欢的。很有节奏,很有冲击力的。”说到这儿,不免有点小兴奋,自己从以前开始就对摇滚有着特殊的感情,它会让心情不好的我瞬间恢复活力,它会给胆怯的我莫大的鼓励,因为它的陪伴才让我笑着走过那些阴天的日子,也因为摇滚,才会让我对面前这个叫哲哲的,喜欢摇滚的女孩充满亲切感,生出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强烈愿望。“喜欢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很有力量的一首歌。”

  “是吗?我也很喜欢的,信很有爆发力。不过,我更喜欢beyong,对梦想从不放弃,从不服输,有着自己的坚持。我喜欢他们对音乐,对生活的态度。”

  “是啊,是一群坚守自己最初梦想的人,从未放弃过!滚石乐队也是,为了最初那份对摇滚的执着与热爱,就那样坚守了一生,誓要摇滚陪他们走到生命的尽头。”

  “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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